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批拟通过2018年度年审的小额贷款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等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地上报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了专项审核。经研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正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安阳市殷都区昌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通过第三批2018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5月9日—5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0830,69690708
2020年5月9日